文轩新闻8月26日:又有民营企业家被中国监察委员实施留置措施。
8月22日,泰禾集团公告披露,董事长兼总经理黄其森因涉嫌违法,被辽宁省新民市监察委员会实施留置措施。
同一天,被称为“中国数据库第一股”的武汉达梦数据库股份有限公司也公告,公司董事兼高级副总经理陈文被立案调查并实施管护措施。此前达梦数据总经理已被留置。
中国企业高管被留置的案例越来越多。两周前,华兴资本创始人包凡在被有关部门留置约两年半后重新现身。上个月底,居然智家创始人汪林朋在经历三个半月的留置后,在北京的家中不幸身故。
截至2025年8月,根据公开报道和上市公司公告,今年以来上市公司累计被留置的人数超过20人,以一把手为主,行业分布广泛,涵盖农业、制造业、家居零售、信息技术等多个领域。
中共十九大明确以留置替代双规,2018年3月,中国人大通过反腐败的基本法《监察法》,细化留置规定,通过法律框架赋予调查手段以正当性和可操作性。
根据《监察法》,对于一个特定案件,在初步核实中,检察机关可以依法采取谈话、询问、查询、调取、勘验检查、鉴定措施;在立案后,才可以采取讯问、留置、冻结、搜查、查封、扣押、通缉措施。
法律规定,留置适用于涉嫌贪污贿赂、失职渎职等严重职务违法或职务犯罪的人员。当监察机关已掌握部分事实和证据,但仍需进一步调查时,可以依法采取留置措施。适用情形包括案件重大复杂、存在逃跑或自杀风险、可能串供或毁灭证据,或其他妨碍调查的情况。留置必须经批准,并在特定场所执行。
对于留置的期限,《监察法》经过去年12月最新一次修订后,最长时限从六个月延长为特殊情形下的14个月,并增加强制到案、责令候查、管护三项措施。
中共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法规室负责人解释,延长留置期限“是为了适应监察办案实际,解决重大复杂案件留置期限紧张的问题”。
中国反腐败的国家立法《监察法》于2018年首次通过,去年12月修订。留置最长时限从六个月延长为特殊情形下的14个月。
与双规相比,多数法律专家认为留置有更清晰的条件、期限,是法律的进步,但随着更多的留置案例发生,留置的具体程序、覆盖范围和带来的影响受到质疑。
《金融时报》去年12月的报道统计,2024年有82家上市公司高管被拘留,其中包括留置的案例。报道指出,这些案件往往是企业高管被异地政府拘留,不论是家人还是所在企业,几乎都得不到任何具体的案件信息。
整体上看,随着中国反腐工作不断加强,留置的使用范围和频率正在显著上升。
根据中央纪委三次和四次全会的工作报告,被留置人数从2023年的2万6000人,增至2024年的3万8000人,增幅高达46.1%,高于同期纪检监察机关的立案数量增长40%。